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违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除上款之外的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财政部2008年6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08]9号)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新财会法规。考生备考可参考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张洪军主编的《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基础〉》(2008年7月第1版),《初级会计电算化》教材没有变化。
报名时间、地点
每年2、5、8、11月1日至10日(周二至周七上班,假日、周一休息)。持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珠算等级证、会计电算化证到滕州电大报名。今年8月报名时间为8月4日-9日。
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科收取考试报名费60元。
考试时间、地点
每年3、6、9、12月1日至31日,在滕州电大分批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可登录炎龙博客或滕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告通知栏查询。
准考证领取
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领取准考证,然后参加考试。
成绩有效期
珠算等级、会计电算化证书长期有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均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成绩有效,过期作废。
有关政策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 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2、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参加三个科目全部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成绩同时合格方为有效成绩。
其他要求参照《滕州市在滕州电大设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一文。
联系电话
滕州市会计管理局5569925
滕州市广播电视大学5514007 553203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