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4、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原件;
5、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凭成绩合格单领取或网上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交办证工作人员审核;
注册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不在岗人员上岗90日内,向当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岗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至第(五)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咨询电话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会计中心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6235364。